奔驰女车主与4S店和解:更换新车退金融服务费

作者 来源:新京报
发布 2019-04-16 1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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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追踪

  针对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4月16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奔驰官方工作小组,并全面调查“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当日下午,奔驰官方再次发声致歉并表示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涉事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

  今日凌晨,维权奔驰女车主王倩(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已达成和解协议,包括更换一辆新车、给车辆VIP维护保养服务、退还金融服务费等。王倩称,奔驰方提供了车辆出厂视频材料、质检报告和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售前车辆并非故障车或翻新车。新京报记者 张彤

  调查组约谈奔驰官方工作组

  据央视报道,4月16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组已约谈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工作小组,并全面调查“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总经济师张民介绍称,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在这份维权女车主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3%,计12575元,为车主向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元胜公司只留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信息技术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也申报缴纳了税款。

  而陕西元胜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西安市莲湖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已在4月14日下午约谈该公司,该公司经营人称,他们确与西安利之星4S店签订协议,并派驻工作人员在店中收取费用。经营人表示,只跟西安利之星一家存在此方面协议。

  此外,中国银保监会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中国银保监会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庞雪峰表示,已要求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其经销商是否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收费问题进行排查,并进一步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明确要求经销商不得以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名义收取费用。

  4月16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从4月15日至6月15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执法重点包括查处涉嫌强制性消费等内容。

  奔驰官方:涉事4S店暂停运营

  4月16日下午,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并再次致歉。奔驰方面表示,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立即执行;如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其销售运营授权将被终止;将立即启动针对经销商网络的第三方合规审计,进一步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并以此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流程;依照相关法规,汽车厂商不得干预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今日凌晨,维权奔驰女车主王倩(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4月16日23时许,在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促成下,她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包括更换一辆新车、给车辆VIP维护保养服务、退还金融服务费等。此外,奔驰官方还邀请她前往德国奔驰总部参观生产流程,“他们还说这个事件给他们公司的触动很大,再一次向我道歉,并提出给我补办一场生日会。”

  王倩称,奔驰方提供了车辆出厂视频材料、质检报告和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售前车辆并非故障车或翻新车,车辆做过售前检测(PDI),检测人员也具备检测资质。她也已把相关资料提交给政府部门继续调查。

  在和解现场,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已进入鉴定程序,该事件涉及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仍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案例

  4S店修车私换车架 奔驰车主诉至法院

  一起单方事故后,车主将自己的奔驰越野车送修。几个月后车主发现,修车方利星行4S店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其车架更换并私自打印了车架号。这一做法直接导致车辆无法年检成为“摆设”。目前车主已将利星行诉至通州法院。昨日利星行方面回复新京报记者时称,愿意为过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车架被换 车主不知情

  2017年9月5日,董先生驾驶自己的奔驰汽车时发生事故。董先生随后报险并将车辆送到利星行之星(北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星行)。董先生说:“我查了一下,看它是奔驰公司官方委托的经销商,既然保险公司指定,我也就放心了。”

  2017年11月,车辆被修好后,董先生前往利星行将车取走。

  董先生表示:“2018年2月2日,我在二手车交易平台对这辆奔驰进行车辆评估,被告知车换过车架,这时我才问利星行的接待员,他告诉我说确实换了,也承认换完给我重新刻了号。”

  2018年3月,董先生将车开到北京市车管所京朝分所进行验车,被告知“车架号与奔驰品牌车完全不符”。在一份京朝分所向市车管所提交的《核查机动车申请表》中,“核查项目存在问题描述”中写道,“我所查验字体、字符间隔特征等与奔驰品牌车架号完全不符。请鉴定真伪。”董先生随后将上述申请拿到北京市车管所,工作人员给出同样的认定结果。

  “我这被更换的车架上被重新打印的车架号就是利星行自己打的。”董先生认为利星行的行为不仅导致车辆贬值,更重要的是让车辆无法上路。

  两年未年检 京牌面临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明确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车身或车架号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车管所了解到,如果没有变更登记程序,车辆年检无法认证通过,车辆就不能上路行驶。

  2019年4月16日,董先生再次来到利星行,售后服务经理石某表示会向奔驰公司协调并给董先生一个说法。石某同时也承认,在处理董先生车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失误,更换车架应该告知董先生。

  石某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员工哪里来的印号工具。石某表示,可以给董先生重新再换一个新车架,到车管部门走正常程序备案,保证车辆可以通过年检正常上路。董先生表示对此无法接受,“更换新车架在车辆产权证上都有记录, 用我们通俗说法就是你这个车有过重大事故,对车有巨大的折损。”董先生认为,利星行应该将其原厂车架修好并装回。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利星行售后服务经理石某,对方称,目前此事已经进入司法阶段,还需等待司法裁决结果。“不论结果如何,毕竟做错事在先,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今,董先生的奔驰车已经连续两年没有年检,“到明年3月份如果我还不年检,这车连同我的北京号牌指标就一起作废了。”

  2018年5月,董先生将利星行起诉至通州法院。2018年7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但没有当庭宣判。

  董先生的代理律师、北京道宸律师事务所张鹿鸣认为,利星行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换了原车架,损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并由此带来车辆贬值,保费上涨等经济损失。此外,利星行私自在不经过交管部门审批报备的情况下拓印车架号是违法行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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